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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暑假研究生留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7/06 15:13  作者: 编辑:董承婷  点击量:[ ]

各培养单位、辅导员、研究生: 

   为做好暑假学生留宿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对确因科研、社会实践等原因,需要在2018723日以后留宿的和831日之前返校的学生必须办理留校住宿相关手续,凭出入证进出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留校住宿办理时间

201879-12日。

二、暑假留宿程序

1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能留校住宿,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控留宿人数并对留宿研究生进行假期相对集中住宿,每间寝室不得少于3

2、确因科研、社会实践等原因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于712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研究生寒暑假留宿申请表》),经所在导师签字同意、培养单位辅导员签字和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请表和留宿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厚德楼1006办公室统一盖研工部章,然后去所在公寓区物管办公室办理留宿;

3、学生在公寓区物管办公室办理时,应自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并进行登记、安排住宿,以及发放暑假期间公寓出入证;

4、假期留宿水电费、住宿安排按所在公寓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暑假留宿学生的管理

  暑假留校的学生由各培养单位、辅导员负责管理和联络,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主动掌握本培养单位留校学生的生活情况,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联络辅导员的电话应告知留校学生,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在申请表上写明“个人安全自己负责”、“严格遵守假期公寓管理规定”及本人和家庭联系电话。

2、各培养单位在712日之前,将留宿申请(纸质版)和假期留宿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至研工部厚德楼1006办公室,以便核对。

3、物管办公室于2018713日前将暑假留校学生名单汇总后除交保卫处一份外,需交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一份。

4、学生留宿期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本学院、班级学生动态,尤其是特殊群体,并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

2、留校住宿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水乌龟、电炉、电饭锅等违规电器,不得在公寓内煮饭,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

3、留校住宿学生外出要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请假,在校住宿时必须每天晚上2300前主动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签名报平安,早上开门时间700点,晚上关门时间2300点;

4、留校住宿学生若中途要退宿,必须到公寓物管办和该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以便学生公寓物管办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六、全体同学暑假离校时请尽量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保管好,对确实有困难的同学,物管办提供寄存服务,走前要关好水电和门窗,并到该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

七、暑假联系电话:

南区物管办电话:62769054,北区物管办电话:62769548

附件下载: 

附件一:研究生假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二:2017-2018学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

 

重庆工商大学研工部

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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